种种迹象显示,基于移动互联、社交网络而产生两个零售新物种,在2017年,走到了性命攸关的十字路口。
这两个零售新物种,一个叫微商,一个叫社群电商。
发端于2013年,兴盛于2014年,受挫于2015年,诞生之日起就带着传销基因的微商,在2016年继续下行——行业先驱思埠集团宣布向平台型微商转型,中坚力量俏十岁早已宣布放弃微商渠道,著名的云在指尖,直接被定性为“微商传销第一大案”而关停,至于后起之秀小黑裙,则因三级分销而被“腾讯爸爸”暂封微商城、整改账号……
社群经济的先行者,可以追溯至2012年创办的罗辑思维,一时间,会员“罗利”、霸王餐、社群征婚、限时卖书……爆点与争议不断;紧追其后的是创办于2014年、将“人格魅力”发挥到一个新高度的吴晓波频道,千人转型大课、吴酒、美好的店……情怀与商业齐飞;再之后的2015年,起家于淘宝导购的美丽说,缘起于亲子分享的辣妈帮,以及由智业转型而来的青山老农,各路豪杰纷纷举起“社群电商”大旗,各显神通却又各行其是,少有人能打通可持续增长的路径……
过去的三四年间,微商和社群电商,一度关系暧昧——有人认为微商是社群电商的一种模式,也有人认为社群电商是微商的模式之一。
时至今日,两者已经泾渭分明——监管政策和民间舆论的压力之下,“污名化”严重的微商已经渐行渐远;社群电商经历不断摸索、试错之后,走出来的代表案例,越来越接近经济学原理、商业本质。
那么,是什么原因,让微商走入了歧途?二者的模式,究竟有着怎样的根本性差别?走出来的社群电商,下一步的前景又将如何?
微商挫败:毁于何处?
肇始于2013年的微商,赶上了移动互联网的技术革新,也赶上了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的官方号召。
据CCTV-2报道,2014年微商的从业人员仅约为1000万人,当年的行业整体规模不到1000亿元;2015年,这两个数字已经刷新到了2000万人、2000亿规模,且从业者以日均过万的速度在增长。
然而,就在中国微商如火如荼的2015年,“黑色五月”不期而至:先是央视以“揭秘微商传销”为主题进行连续报道,后是专业、新老媒体口诛笔伐,众多微商业绩断崖式下滑——当时有报道称,中国排名前几的大微商流水下降70%,90%的微商都遇到了业绩下滑。
进入2016年,政府部门的监管政策更加剧了微商的溃败之势:7月,国家工商总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网络传销加强查处,还特别点名指出——打着所谓“微商”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。
微商遭遇挫折,首当其冲的原因是其多层级代理制度。
无论是“中国第一大微商”思埠,还是名不见经传的草根微商,其经销商体系中,无一例外地设计了面目纷杂的多层级制度,有的叫皇冠、钻石经销商,有的叫创业合伙人,有的则称之为产品代言人。而这些不同的称谓,则意味着不同的提成(返佣)差别。以小黑裙的“三级分销”为例,其“代言人”之下设置了一级、二级、三级代言人,关系类似传销组织的上下线,抽成比例则分别对应产品销售价的20%、8%、2%。
在这样的多层次分销制度之下,经销商要想获得更高的收益,就必须多多益善地发展“下线”,不仅背离了微商“朋友圈分享”的初心,更成问题的是,移动互联网带来的是销售渠道的扁平化、去中间化,微商则背道而驰,依旧是层层加价、层层抽成。
多层级代理制度,随即带来了产品与价值的背离。
据《南方日报》于2015年5月的调查,在广州某化妆品集散地,生产成本不足1元的一片面膜,到了批发市场,已经是2-3元的单价,而这样的产品进入微商手中加贴了商标后,到消费者手中的售价远远超过100元(10片装)。而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价差,其分享者当然是从厂家到最低一层的经销商。
这也恰恰可以印证,为什么微商多数集中在面膜、保健品、皮包等功能差别不明显、价格空间巨大的领域,这样的产品自然会导致众多的质量、售后服务问题,甚至是假货横行——有网购达人曾爆料,微商所兜售的名牌、大牌,几乎80%以上都是假货。
拉人头、卖行货,让微商所谓的“零门槛、不压货”也成为谎话。
在发展经销商的过程中,微商往往诱导消费者初次进行小额的消费,即可成为会员,但如果想成为经销商,尤其是想成为层级高、吃下线的经销商,则往往需要支付数万元拿货,而拿到货后,由于层级越低销售价越高,实际销售并不容易。尤其是,遭遇2015年“黑色五月”之后,“三无产品”不断被曝光,团队流失、代理跑路、业绩下滑,一大批微商洗手不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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